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干化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(一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污泥干化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(一期)
地点:烟台市莱山区海霸路66号内1号
建设单位: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5月7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马红玲
联系电话:18660006968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附件1: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-污泥干化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(一期)-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